
公告日期:2014-03-25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 600098 临 2014-018 号
债券简称: 12 广控 01 债券代码: 122157
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证监会第49号
令)、《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
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和证监会相关规定,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更名为“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或“ 广州发展”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2广控01” ,证券代码“ 122157” )债券受托
管理人,召集“ 12广控01”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
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 )。按照2014年2月21日公告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期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13:30-15:30
(二)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三)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主持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表决方式:记名方式通讯投票表决
(六)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2014年3月21日15:30,通过传真或邮寄(邮寄方式
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将表决票送达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12,330,200张,占本次公司债券
总张数的52.47%。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
律师均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
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的债券
11,830,200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50.34%;反对债券
500,000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2.13%;弃权的债券0
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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