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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1-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13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1-17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13-004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390 公告编号:临 2013-004

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分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和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两个品种,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1月28日支付2012年1月27日至

2013年1月26日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根据《 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1.5年期品种

债券简称: 10中铁G1。

债券代码: 122045。

发行规模: 10亿元。

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4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起息日: 2010年1月27日。

利息登记日: 2011年至2015年每年1月27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付息日: 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1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0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2.10年期品种

债券简称: 10中铁G2。

债券代码: 122046。

发行规模: 50亿元。

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8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起息日: 2010年1月27日。

利息登记日: 2011年至2020年每年1月27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付息日: 2011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0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 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

面利率公告》, 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4.48%,每手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4.8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35.84元)。 10年期

固定利率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4.88%,每手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

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8.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

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39.04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及兑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25日。

2.本次付息兑息日为2013年1月2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3年1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0中铁G1”和“ 10

中铁G2” 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以下简称“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进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依据兑付兑息协议按时足

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兑付兑息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兑息日前的第2个交易日(2013年1月24

日) 16:00时前将本次付息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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