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16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09招金债”201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09招金债”(债券代码122041)按票面金额从2012年12月23
日(“起息日”)至2013年12月22日计算第四个计息年度利息,
票面年利率为5.00%;
每手“09招金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元(含
税);
利息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0日;
付息日为2013年12月23日。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3日
发行的2009年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招金债”、
“本期债券”) 2013年12月23日为本期债券第四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根据本公司“09招金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及方案
按照《2009年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09招金债”的票面利率为5.00%,每手“09招金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元(含税)。
二、利息登记日及付息日
1、利息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
2、付息日:2013年12月23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利息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09招金债”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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