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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09招金债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12-21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合主承销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

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

城建国际中心26楼

2009年11月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

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

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

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将登载于本期债券拟上市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发行人网站

(http://www.zhaojin.com.cn),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登载于监管部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述文件还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和保荐人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

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0.11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7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

公告。

二、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

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

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波动

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

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四、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主体信用AA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债券信用AA

+级别的涵义为

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

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

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五、公司本期债券担保人招金集团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其

未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重为13.82%;若考虑公司本次15亿元

的公司债券全额发行,招金集团对外担保总额占其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

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重将为102.04%。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目 录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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