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2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1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201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自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
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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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
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7]305号”文件
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二、债券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09长电债、 122015。
四、发行主体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
六、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0年。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4.78%,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09年7月30日,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9年间每年
的7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 到期日为2019年7月30日。 本期公司债券按
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
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八、担保情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为本期债券的
按期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信评委函字[2009]023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
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至少一次跟踪评级。
十、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
情况,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的金额为25
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公司(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作为
主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
测规划设计院等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3 日经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700 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2 年
11 月4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公司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于2003 年11 月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9 年,根据公司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三峡工程发电资产及5 家辅助生
产专业化公司股权。公司主要经营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
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二、发行人2013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三峡—葛洲坝梯级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受托完成了溪洛
渡电站12台机组和向家坝电站3台机组的高强度接机发电任务,电力生产全年无
事故和新投产机组运行“零非停”,为实现公司“十二五”规划目标作出了贡献。
截至2013年底,公司自有装机容量2,527.7万千瓦,受托管理溪洛渡、向家坝电站
装机容量1,404万千瓦;公司资产总额1,496.07亿元,净资产781.81亿元。 2013年,
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完成发电量986.8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4.00%,完
成年度计划的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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