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8-31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2-02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
年8月30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4日以传真
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际出席会议
9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副董事长陈飞委托董事长曹广晶、董事杨
清委托董事林初学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广
晶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收购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峡地下电站6台机组已经全部投产,为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三峡地下电站收购安排,履行收购三峡地下电站的承诺,避免
同业竞争,公司已于2011年9月30日完成地下电站第一批资产的收
购。目前,公司拟实施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收购。本次收购方案如下:
(一)交易标的
本次收购的交易标的为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包括地下电站于
2012年投产的27#、28#、29#共三台发电机组及相关资产。
1
交易标的的具体范围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
1121号《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第二批拟出售地下电站资产项目评
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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