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9-20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2-02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交割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峡地下电
站第二批资产收购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
团公司购买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中国长
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地下电站第二批
资产的交割确认书》,确定 2012 年 9 月 18 日为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
资产的资产交割日,并确认自交割日零时起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
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交付给公司,公司开始享有三峡地下电站第
二批资产的相关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
风险(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建设风险除外)及其相关的一切责
任和义务。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协议》的约定,公司以承接债务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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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公司已于交割日承接中国长江三
峡集团公司金融借款本金人民币 10 亿元,借款利率按照定价日(2012
年 5 月 18 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36 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
款基准利率(6.65%)下浮 6%计算,下浮后利率为 6.251%。相关债
权人已出具了同意公司承接该等债务的同意函。剩余交易价款由公司
在交割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
此外,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地下电站收购的总体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取得地下电站
自投产日起的全部发电收益权,因此,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涉及的发
电机组自投产日起,其发电收益权即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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