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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7长电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9-10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 2014-045

债券代码:122000 债券简称:07 长电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7 长电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31

回售简称:长电回售

回售价格:100 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4 年 9 月 17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 年 9 月 24 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签署日为 2007 年 9 月 19 日) 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本期债券(债券简称:07 长电债,代码:122000)的债券持有人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 年 9 月 24 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2、 “07 长电债”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日内

(2014 年 9 月 17 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7 长电债”债券

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如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07 长电债”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4、本次回售等同于“07 长电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7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 年 9 月 24 日),以 100 元/张的价格卖出“07

长电债”债券。

5、本公告仅对“07 长电债”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

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07 长电债”债券持有人欲了

解本次债券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 “07 长电债”

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 2014 年 9 月 24 日。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长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07 长电债、本期债券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一

期公司债券

回售 指 “07 长电债”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07 长电债”债券在本

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 年 9

月 24 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回售申报日 指 “07 长电债”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回售

的登记日,为 2014 年 9 月 17 日

付息日 指 “07 长电债”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

债券存续期每年的 9 月 24 日(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本年度付息日为 2014 年 9 月 24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 指 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07 长电债”

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

“07 长电债”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2014 年 9 月 24 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 “07 长电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一期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07 长电债(122000)。

3、发行总额:40 亿元。

4、票面金额:100 元/张。

5、债券期限:10 年期,附第 7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7]305

号”文核准。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5.35%,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回售条款: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

公司。

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债券持有人可

通过指定的方式在回售申报日内(2014 年 9 月 17 日)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9、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07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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