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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0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2018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30

2003 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于 2003

年 12 月 8 日发行的 2003 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

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和本期债券

的本金。 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

本金,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03 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 03 中电投(120306)

3、 发行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4、 发行规模: 人民币 30 亿元

5、 债券期限: 15 年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03]2086 号文件批准发行

7、 债券利率: 固定利率, 票面年利率为 5.02%

8、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9、 计息期间: 自 2003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止,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均为单利计息, 不计逾期利息与复利

10、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2 月 8 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

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 利率: 5.02%

3、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5 日, 截止债权登记日日终, 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

息。

4、 付息日、 兑付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5、 停牌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

6、 摘牌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三、 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 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正本、 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和税务登记证( 地税)

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 更名、 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咨询该

二级托管人。

四、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 一)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 2003

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

说明。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 1) 纳税人: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 2) 征税对象: 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 征税税率: 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 4) 征税环节: 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一次性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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