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30
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19】 第 1098 号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7
3.合并利润表 8
4.母公司利润表 9
5.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3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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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勤信审字【2019】 第 1098 号
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
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 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
息包括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
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 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2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 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 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管理层负责评估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 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 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 伪造、 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
可能导致对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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