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01
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临安市锦城街道国联大厦 1(1 幢501))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2016 年6 月
声明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开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临
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国开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
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
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国开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5
第八章 其他事项 ........................................ 16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14]1353号文核准发行,核准规模为债
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15年8月5日,发行人成功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14年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是否分期:本次债券一次性发行、不分期。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
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
利息。
起息日:2014 年8 月1 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1日为该计息年
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
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
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兑付日: 2017 年至2021 年每年的8 月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1Y)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基本利差区间上限为3.40%。Shibor(1Y)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 个工作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
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
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
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4年8月5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10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