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西证券-川投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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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9
关于为“华西证券-川投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31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西证券-川投PPP 项目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以下简称“川投 PPP2017-12”)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
参与“川投PPP2017-12”的转让业务。
二、 “川投PPP2017-12”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7川投A1”,证券
代码为“116803”,到期日为2020年2月21日,还本付
息方式为按年付息,按年本金过手摊还。次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7川投A2”,证券代码为“116804”, 到期日为2029年2月2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从第三年开始按年本金过手摊还。
三、 “17川投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17川投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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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首次参加“川投 PPP2017-12”转让业务的投资者,
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川投PPP2017-12”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29日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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