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债券代码:185583.SH 债券简称:22 联和 K1
债券代码:115265.SH 债券简称:23 联和 K1
债券代码:115266.SH 债券简称:23 联和 K2
债券代码:240104.SH 债券简称:23 联和 K3
债券代码:241601.SH 债券简称:24 联和 K1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监事会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位
应晓明 职工监事
二、监事会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免去应晓明同志的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取消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现代国
有企业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公司应及时撤销监事会和监事、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依法依规设置完善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批复》,经股东审议同意修订《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财务审计或风险管控的专业人士,职工董事可以成为该委员会成员,但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时,向市国资委负责,报告有关情况。公司已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组织架构及人员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人事变动,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亦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的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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