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债券代码:115233.SH 债券简称:23 象金 02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38号文注册批复,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 3.75%。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发行人关联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
的认购,最终获配金额为0.50亿元人民币,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的认购,最终获配金额为0.30亿元人民币,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的认购,最终获配金额为0.10亿元人民币,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