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债券代码:138847.SH 债券简称:23 华资 01
债券代码:115231.SH 债券简称:23 华资 02
债券代码:115707.SH 债券简称:23 华资 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川 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之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日期:2024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债 券 简 称 “ 23 华资 01”,债券代码138847.SH)、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华资 02”,债券代码 115231.SH)、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华资 03”,债券代码 115707.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中国华电集
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披露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川财证券存在董事及监事设置情况不符合规定、董事及监事的选举未采用累积投票制度、未建立董事及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川财证券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立刻加紧内部整改工作,将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监事设置、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制度,设立对董事及监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说明。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日
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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