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2025 年 6 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声 明......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要......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0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化情况...... 11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2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3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4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15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要
截至 2024 年末,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财通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3 信达 01(115229.SH)。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2021 年 7 月 7 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6 号),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含)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23 信达 01”,证券代码“115229.SH”)的发行。
二、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一)23 信达 01
1、发行主体: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日:2023 年 4 月 11 日
4、起息日:2023 年 4 月 13 日
5、回售日:无
6、到期日:2026 年 4 月 13 日
7、债券余额:20 亿元人民币
8、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3.23%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如下重大事项公告披露:
2024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披露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发生变更的公告》。
受托管理人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如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
2024 年 7 月 3 日,受托管理人披露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披露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人无需对上述事项进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披露。
上述重大事项公告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适用)均按时披露,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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