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2 年)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1、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021 年及 2022 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50.02 亿元和 15.75 亿元,分别占当期发行人
净利润的 93.08%和 47.10%。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下对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是发行人驱动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根据发行人制订的发展战略,转型升级后的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将实现氟化工领域综合竞争力国内领先,跻身全球氟化工强企行列。转型升级需大量资金,较大规模的投资可能会引起发行人融资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特别地,公司参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投资的绿色石油化工基地-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
目。2019 年 5 月,一期项目第一批装置投料试运行。2019 年 12 月末,一期项目炼油、芳
烃、乙烯及下游化工品装置等已全面投料试车,打通全流程,已实现稳定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后期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艺参数调试、优化,提高装置生产运行水平。2022 年 1
月 12 日,浙石化二期炼化项目已全面投产。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石化注册资本
558 亿元,实收资本 558 亿元,巨化投资期末投资成本为 111.60 亿元。如果所投资的项目
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将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的风险
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25.90 亿元和 27.44 亿元,其中原材料分别为
9.43 亿元和 8.44 亿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36.41%和 30.76%,产成品分别为 13.20 亿元
和 14.58 亿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50.97%和 53.12%。原材料主要是煤、焦炭、石油苯、工业盐、萤石等,产成品主要是甲烷氯化物、F22、R134a、烧碱、偏氯乙烯、环己酮等化工产品。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较为剧烈,若价格持续走低,发行人可能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3、有息债务规模增长的风险
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发行人的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 148.57 亿元和 167.75 亿元,发行
人有息负债规模均保持增长。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增长速度较快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近几年业务发展较快,对营运资金需求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来提供,使得公司债务迅速增加。如公司未来利润及现金流量不能维持在合理水平,可能会对其有息负债的偿付造成不利影响。4、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大额担保的风险
由发行人参股(持股比例 20%)设立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在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投资建设绿色石油化工基地——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正在建设中)。因业务发展及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浙石化与各贷款人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570 亿元、美元 5 亿元,并由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已获浙国资财评[2018]6 号文批复。另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还需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36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授信,发行人需按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已获浙国资财评[2018]22 号文批复。根据持股比例,公司为浙石化提供担保金额的上限为
人民币 187 亿元、美元 1 亿元。2021 年 1 月,因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000 万吨/年炼
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需要,浙石化作为借款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等 10 家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签署浙石化二期《银团贷款合同》,担保方式为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确保借款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履
行其与各贷款人签署的浙石化二期《银团贷款合同》,发行人会同其他保证人、各贷款人共同签订了浙石化二期《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各担保人就浙石化二期《银团贷款合同》约定
的借款金额人民币 527 亿元或等值外币(贷款期限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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