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8
债券代码:188690.SH 债券简称:21 华宝 01
185644.SH 22 华宝 01
115221.SH 23 华宝 01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重要子公司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重要子公司华宝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171 号)。主要内容如下: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发行承销业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照相关规定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未对业务人员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未对业务流程实施有效管控,有关责任人对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未能审慎勤勉执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 1 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对时任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生态圈企业融资部项目负责人王斌予以 3 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对时任副总裁张士松,时任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惠飞飞,时任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曹哲郡以及时任资本市场部负责人杨菁予以通报批评。”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华宝证券正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对照监管要求和自律规范,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完善针对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提升制度操作的有效性、严密性,严格工作流程各项管控、制衡措施,确保相关业务合规、审慎、稳健开展。
目前,华宝证券经营状况正常,各项财务指标持续健康稳定,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业务受限对华宝证券财务经营指标造成的影响有限,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华宝证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华宝投资整体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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