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债券代码:138885.SH 债券简称:23中航G1
债券代码:115211.SH 债券简称:23中航G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进展情况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进展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创证券作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23 中航G1,债券代码:138885.SH)、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中航G2,债券代码:115211.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发行人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行人已于 2025年 1月20日披露《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上述变更发行人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截至 2025 年 1 月20日,发行人已与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协议签署,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与原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工作移交办理。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发行人正常经营所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创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华创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