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债券代码:115194.SH 债券简称:23象屿G1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债券代码:115194.SH
债券简称:23 象屿 G1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象屿G1”),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象屿集团”或“公司”)决定将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23象屿G1将于2025年4月10日全部到期。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23 象屿 G1”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5 亿
元,发行利率 3.79%,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经研究决定,公司将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二、公司对本期债券品种一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安排
1、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赎回选择权的规定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规定:
“(1)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2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2)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①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②发行人承诺不晚于赎回资金发放日前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
③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
(3)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规定: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1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2、公司对本期债券品种一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
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对本期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如下:本期债券品种一将被视为第 2 年末(2025 年)全部到期,行使赎回权的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10 日,届时公司将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3
象屿 G1”公司债券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所
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 2025 年 4 月 10 日一起
支付。公司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办理赎回和兑付等事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