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0
债券代码:115194.SH 债券简称:23 象屿 G1
债券代码:115195.SH 债券简称:23 象屿 G2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15号”文注册批复,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二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7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结束,最终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
模为 5.00 亿元,票面利率 3.79%;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7.00 亿元,票面利率 3.92%。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获配8,000.00万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认购,获配5,000.00万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获配3,000.00万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获配3,000.00万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获配9,000.00万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获配
8,000.00万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获配5,000.00万元。经核查,上述承销机构认购行为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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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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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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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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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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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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