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4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15 号”文同意注册批复。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
二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7 亿元(含 27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7 亿元。
2、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803.15 亿元(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 20.29 亿元(2019 年-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46%,发
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20%-4.00%,
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4.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3 年 4 月 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6
日(T-1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
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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