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债券代码:137843.SH 债券简称:22 首钢 01
债券代码:138518.SH 债券简称:22 首钢 02
债券代码:115190.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01
债券代码:115191.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02
债券代码:115400.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Y1
债券代码:115683.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Y2
债券代码:115684.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Y3
债券代码:115805.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03
债券代码:115806.SH 债券简称:23 首钢 04
债券代码:240729.SH 债券简称:24 首钢 02
债券代码:240893.SH 债券简称:24 首钢 Y2
债券代码:241070.SH 债券简称:24 首钢 04
债券代码:241069.SH 债券简称:24 首钢 03
债券代码:241209.SH 债券简称:24 首钢 06
债券代码:241208.SH 债券简称:24 首钢 05
债券代码:242276.SH 债券简称:25 首钢 02
债券代码:242275.SH 债券简称:25 首钢 01
债券代码:242744.SH 债券简称:25 首钢 K4
债券代码:242743.SH 债券简称:25 首钢 K3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任职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人员基本情况
杨鹏先生,原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首钢集团研究决定,杨鹏先生不再担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不再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新任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经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由路满兄先生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
(三)新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任信息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路满兄
职位: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10-88295866
传真:010-88295578
电子邮箱:lumx@shougang.com.cn
二、影响分析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有权机构决议有效性构成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