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 1 号楼 2001、2002、2003)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9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唐山控股发展”、“本公司”或“公司”)发行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34 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债券简称为“23 唐山 01”,债券代码为“115184”。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566,733.12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57.4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80%);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9,510.26 万元(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5、本期债券由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控”)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唐山国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调整票面利率公告、回售实施办法规定的期限内登记;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回售登记期为 5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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