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债券简称:23 浦开 01 债券代码:138928.SH
债券简称:23 浦开 02 债券代码:115145.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和监
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浦开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卢玮,女,1985 年 12 月出生,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浦东新区国资委财评处专管员等职务。曾任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周向阳,男,1965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浦东新区区委组
织部(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副处长;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人才开发处处长;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上海浦东轨道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曾任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付晓平,男,1984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PMP 项目管理师,
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宝钢商贸有限公司西北区域客户经理;上海宝钢商贸有限公司非常规油气项目负责人;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高级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曾任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贾静远,女,1984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东方昆仑(上
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美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办资本运营主管;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浦东轨道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等职务。曾任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业务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依照浦东新区国资委关于区属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指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相关监事职务。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依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公告》:“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对董事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无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3 浦开 01”、“23 浦开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赤扬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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