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9
债券简称:23 平煤 02 债券代码:115108.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煤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近日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取消公司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下称“《党委会议事规则》”)《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对应修订,《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
议通过,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经发行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3 平煤 02”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戴文杰
联系电话:021-3803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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