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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1 09:22:00 股吧网页版
115098: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1


债券代码:115098 债券简称:23张江K1
债券代码:115099 债券简称:23张江K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6号文注册,同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张江高科”)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70亿元(含5.70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期限为4年期,附设第2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设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3月20日结束,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5.7亿元,票面利率为3.00%。品种二未发行。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参与认购并获配0.9亿元。其中,承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并获配0.1亿元;承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并获配0.2亿元,承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并获配0.4亿元、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并获配0.2亿元。经主承销商核查,上述机构的认购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的有
关规定,相关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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