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5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
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
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
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
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
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
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
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32
亿元、1.65 亿元、-4.28 亿元和-12.97 亿元,波动较为明显,主要是发行人园区
载体租赁及销售收入的波动和项目开发建设投入资金的不均衡性所致,经营活
动现金流的波动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截至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45.03 亿元、61.39
亿元、62.82 亿元和 67.87 亿元,近三年实现逐年增加,占同期所有者权益的比
例分别为34.37%、42.30%、43.30%和44.52%。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占
比较高,若未来发行人大量分配利润,则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对应减少,同时
相对应将提高资产负债率,发行人存在未分配利润较大的风险。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77亿元、7.79亿元、20.97
亿元和 16.30亿元,呈现波动趋势,主要是发行人为顺应张江科学城的开发建设
规划,采取了加大对核心区域之园区载体资源的收购和保有力度,园区载体资
源以租为主、适度销售的策略。该业务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和价格竞争的影响,
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应对宏观经济、价格变化调整租售比例,可能导致营业收入
发生波动、引发风险。
(四)截至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9.63 亿元、
209.79 亿元、243.96 亿元和 254.44 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70%、
63.92%、65.49%和 63.64%。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截至近三年及一期末,
上述四个科目金额合计分别为 118.46 亿元、208.03 亿元、242.31 亿元和 253.30
亿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 9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周转
率分别为 0.07 次、0.03 次、0.06 次和 0.04 次。发行人以租为主、适度销售的经
营策略,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科目金额较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资产周转率较
低,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相对较弱,可能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
(五)根据公司 2022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张江集电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565 弄 42 号 1 层、43 号 1 层、45 号 1 层、46号 1 层、47 号 1 层、49 号 1-17 层
办公部分物业(对应土地使用权及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总面
积 30,405.45 平方米,转让价格人民币 97,905.549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成交后双方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
进行产权交割,预计此次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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