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0:39:31 股吧网页版
115097: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债券代码: 250009.SH 债券简称: 23 漳九 01
115097.SH 23 漳九 03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 1 号九龙江集团大厦

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江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九龙江集团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根据发行人于发布的《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变更情况概况

1、变更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经重新招标,发行人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上述中标结果仍在公示期,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完成相关协议签署。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变更程序已通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变更决策按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和诚信情况: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质,资信情况及诚信情况良好,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因公司债券业务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或收到行政处罚对其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资格造成障碍的情形。
(三)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初步沟通工作。

(四)原会计师事务所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履职时间

原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时间自发行人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约定的审计事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时间自发行人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之日起。

二、影响分析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3 漳九 01”及“23 漳九 0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变动的影响以及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