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4 18:23:03 股吧网页版
11507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4


债券代码: 115079.SH 债券简称: 23港务Y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金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简称“23 港务 Y1”,发行规模 10 亿元,票面利率 3.56%,期限 3+N 年。

二、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董事发生变更,相关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黄循铀同志,本次变动前担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员的通知》(闽港集团人〔2023〕120 号),推荐朱勇进同志担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黄循铀同志不再担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朱勇进,男,1970 年 11 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高
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福州闽海船务公司职员、船务科科长,福建省轮船总公司东力海运开发有限公司职员,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主办,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厦门新立基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港务控股集团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7-9 人,本次公司董事变动事项履行了所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司董事的变更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到期偿付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 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司董事的变更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到期偿付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中金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