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4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 43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或其他增信
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项评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10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提示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港务集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43 亿元(含 43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04 号同意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 23 港务 Y1,债券代码为 115079.SH。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3.18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1.95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数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的基础期限为 3 年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