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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4 15:45:48 股吧网页版
11506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由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于2012年9月12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38442972K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法定代表人:吴承根。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78,168,795.00元,总股本为387,817.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87,817.9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属证券行业。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拥有 9 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2 家分公司(以取
得营业执照为披露口径)、109 家证券营业部(以取得营业执照为披露口径)。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合并范围

本公司 2022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9 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清算注销 1 家,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九)、附注三(十二)、附注三(十四)和附注三(二十六)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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