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3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8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
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
监许可[2023]345 号),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3、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不超过 1,000 万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 204.81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04.80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2.4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2.44%;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24 亿元(2019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为发行期限为 3+2 年。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0%--3.9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8、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T-1 日)向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10、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3、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挂牌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新动能基金 指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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