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债券代码:115042.SH 债券简称:G23 粤风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单笔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发行人净资产百分之二
十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单笔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发行人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与控股股东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力”)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合同》,约定由粤电力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等形式取得资金后,根据发行人用款申请,在不超过粤电力取得的外部融资资金总数并符合款项用途等条件下,将资金转借至发行人。该合同项下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无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资金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周转。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净资产金额为 697,321.38 万
元,该笔新增借款占 2022 年末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1.51%,超过 2022 年末母公司净资产的 20%。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本次新增总额为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的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新增借款资金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周转,电力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发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存在较高的资金需求,本次借款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G23 粤风 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10 月修订)》、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人职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