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1
债券代码:115035 债券简称:23 中邮 01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 年 2 月 10 日,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公告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告为上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完成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00%。
根据《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及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
(三)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2、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2)发行人承诺不晚于赎回资金发放日前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
(3)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
3、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
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放弃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并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3 中邮 01”进行全额赎回。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23 中邮 01”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东区
联系人:吴菁
联系电话:010-67017788-8416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朱峭峭、胡富捷
联系电话:010-60837544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