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债券代码:115024.SH 债券简称:23 巴中 G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23 巴中 G1”
2025 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发行人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
大厦 2401)
2025 年 11 月 3 日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一、 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23 巴中 G1
发行主体: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2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确定利率区间,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即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本期债券当前票面利率为 6.0%。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23 年 3 月 8 日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8 日
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的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由四
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二、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被执行基本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被列为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事项如下:
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 案号 执行标的(元)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 巴中市巴州区人 (2025)川 1902 执恢 10,450,138.00
资集团有限公司 民法院 353 号
城投集团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与巴中吉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城汽贸”)签订《人民广场汽贸城搬迁补偿协议》,因城投集团公司未按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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