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26 18:55:57 股吧网页版
115024: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6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3】308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国资”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21 巴中 2023 年 6 月 28 日 AA AA 稳定

G1”

“23 巴中 2023 年 6 月 28 日 AA AAA 稳定

G1”

根据 2023 年 6 月 2 日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在原告巴中国资向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被告上海理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禄捷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郑州颖海靓仔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巴中国资提出诉讼请求:其中,依法判令上海理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巴中国资偿还
2.21 亿元借款及 0.06 亿元利息1、1.35 亿元债权及 0.03 亿元利息2、
8.66 亿元的保证金及支付逾期利息损失;请求确认原告对河南寓泰
1 利息暂计算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2 利息计算方式: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股票代码:002229.SZ)的股权折价、拍卖、变现所得的价款在上述本息范围内优先受偿。

根据鸿博股份 2023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冻结的公告》,鸿博股份控股股东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所持鸿博股份合计 8,094 万股于 2023年 5 月 8 日被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中证鹏元认为,上述诉讼本息预计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或将对公司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 巴中 G1”、“23 巴中 G1”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