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2
债券代码:115014.SH 债券简称:23秦发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修改董事会人员组成及公司章程变
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7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秦发01”)等相关文件,以及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3秦发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 “23秦发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23秦发0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发布《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取消监事会、修改董事会人员组成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原《公司章程》规定:
“第九章 监事会
第八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名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修改为: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
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
发行人章程中原有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相应删除。
(二)关于董事会人员组成变更的基本情况
原《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董事。董事会成员除职工董事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和任命。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修改为: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
度。董事会一般由 3 至 11 名董事组成,最多不超过 13 名,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
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新任董事正在委派,发行人正在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任职人员变化基本情况
表: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1 李向东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 年 7 月至今
2 柏长华 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4 年 7 月至今
3 黄金宇 董事、总会计师 2023 年 6 月至今
4 张伟 职工董事 2022 年 7 月至今
5 乔栋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11 月至今
6 时小平 监事 2024 年 4 月至今
7 齐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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