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债券代码:185004.SH 债券简称:21秦发02
债券代码:115014.SH 债券简称:23秦发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3年4月27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及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秦发01”)、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
秦发02”)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
文件,以及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
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3秦发01”、“21秦发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1秦发02”、“23秦发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
切关注“21秦发02”、“23秦发0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
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
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原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正常履职。
(二)变更情况
1、事项背景及原因
鉴于发行人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合同义务已履行
完毕,根据发行人的统一安排及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形式聘用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对发行人2022年度合并及发行人财务报
表审计、发债审计、专项审计服务。本次变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原审计机
构同步停止履职。
2、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发行人将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如下:
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执业资格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
号:11010170),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
执业资格依法存续有效。
(3)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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