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20
债券代码: 135768.SH 债券简称: 16 余交 01
债券代码: 145383.SH 债券简称: 17 余交 02
债券代码: 145555.SH 债券简称: 17 余交 03
债券代码: 145582.SH 债券简称: 17 余交 04
债券代码: 145603.SH 债券简称: 17 余交 05
债券代码: 155337.SH 债券简称: 19 舜通 01
债券代码: 114654.SZ 债券简称: 20 舜通 01
债券代码: 101800546.IB 债券简称: 18 舜通 MTN001
债券代码: 101801001.IB 债券简称: 18 舜通 MTN002
债券代码: 101901159.IB 债券简称: 19 舜通 MTN001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一、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2 月 10 日,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
“舜通集团”)与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股份”或“上市公
司”)的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 97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正式的《股
份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 19,993,218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的 11.48%) , 每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20.3873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 407,607,756.84 元。同时公司与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赵立渭、
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 一致行动的期限自《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相关股份交割之日起至交割日后 24 个月期满日截止。
2020 年 2 月 10 日,就本次收购事项,公司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审议,
均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对上述收购形成了有效决
议。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 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镇海
股份 46,867,79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2%。镇海股份控股股东变更为舜
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镇海股份 2018 年经审
计的营业收入为 6.34 亿元, 占发行人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
收入 4.19 亿元的比例达到 151.28%,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 宁波舜通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二、 本次交易批准情况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舜通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甬国资办[2020]2
号)和《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镇海石化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余国资[2020]15 号),宁波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舜通集团以每股 20.3873 元的
价格协议收购公司相关股东所持 19,993,2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1.48%)。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股份转让手续。
三、 本次交易的影响分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目前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对
公司债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影响,不涉及债权债务承继或偿付,对公司的
付息兑付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醒投资者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
告》之盖章页)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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