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5 16:10:5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实施“凤21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凤 21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0 日

赎回价格:101.6619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3 月 5 日

2026 年 3 月 5 日收市后,“凤 21 转债”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6 年 3 月 10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3 月 10 日(“凤 21 转债”最后
转股日)仅剩 3 个交易日,2026 年 3 月 10 日为“凤 21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凤 21 转债”将自 2026 年 3 月 11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因“凤 21 转债”已停止交易,投资者所持“凤 21 转债”如未在规定时
限内按照 15.7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将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1.6619 元/张(即合计 101.6619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凤 21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连续 24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凤 21 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0.514 元/股),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
触发“凤 21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凤 21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凤 21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凤 21 转债”按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凤 21 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凤 21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凤21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连续24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凤21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514元/股),已满足“凤21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凤21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凤21转债”赎回价格为101.661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