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7
股票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煤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4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3 月 17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3 月 17 日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的 2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支付自 2024 年 3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期间
的利息。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名称:2023 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可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3.可转债代码:113066
4.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9 亿元
6.发行数量:2,900 万张(290 万手)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8.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日期:2023 年 3 月 16 日
(2)上市日期:2023 年 4 月 10 日
(3)可转债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自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
(4)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
年 1.2%、第五年 1.6%、第六年 2.0%。
(5)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6)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16 日。
②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公司将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最新的转股价格:8.08 元/股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
(9)信用评级:AAA
(10)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1)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9.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具体如下:
(一)年利息的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i 为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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