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 号万科中心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9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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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或“万科股份”)已于2018 年6 月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16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 亿元(含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 年8 月9 日完成本次债券的
首期发行,发行规模15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4.05%。2018 年10 月29 日完成本
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20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4.18%。2019 年2 月26
日完成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20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3.65%。万科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四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9 万科
02”,债券代码为“112976”,期限为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 亿元,每张面值为100 元,共计不超过2,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 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
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
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发
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7.64 亿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4.59%,合并口径扣除预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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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后的资产负债率51.5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2.45%;截至2019 年6 月30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10.17 亿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85.2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2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76.16 亿元(2016 年-2018 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双边挂
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
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
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
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会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
所上市。
7、本期债券为5 年期品种(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90%-3.9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
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 年9 月2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2019 年9
月25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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