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债券简称:19 粤控 01 债券代码:112965.SZ
债券简称:19 粤控 02 债券代码:112966.SZ
债券简称:20 粤控 01 债券代码:149083.SZ
债券简称:21 粤海 01 债券代码:149421.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进展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1 月
声明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东省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9粤控 01”,债券代码 112965.SZ)、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
“19 粤控 02”,债券代码 112966.SZ)、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粤控 01”,债券代码 149083.SZ)和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粤海 01”,债券代码 149421.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
机构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变更基本情况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原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
2023 年 5 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就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23]7 号),要求国有企业截至 2022 年底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5 年的,应按财会[2023]4 号文有关要求,于 2024 年底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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