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30
债券简称: 19 电建 01 债券代码: 112939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9 电建 01 )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 19 电建 0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召集
3、会议主持人: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委派的代表主持
4、召开时间: 2020 年 7 月 29 日 17:00 至 18:00
5、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非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7、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8、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2 日(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会议议题:《关于同意南国置业合并电建地产后承继本期债券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电
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 5 人, 代表
未偿还本期债券 7,710,00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占持有未偿还本期债券总
张数的 89.65%。 此外,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委派的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实施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为《关于同意南国置业合并电建地产后承继本期债券的议案》。
议案:《 关于同意南国置业合并电建地产后承继本期债券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债券 7,710,000 张(面值为 100 元/
张),占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总张数的 89.65%;反对本议案的持有人和/
或代理人所持债券 0 张,占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总张数的 0%;弃权的持
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债券 0 张,占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总张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额 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
意, 符合议案表决通过的条件,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胡啸律师、 孙明达律师为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律师认为: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
表决权、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2、《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