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2 17:01:12 股吧网页版
19电建0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2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债券简称: 19 电建 01,债券代码: 112939) 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支付自 2020 年 7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 4.27 元(含税) /

张。

( 2)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 凡在 2021 年 7 月 23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1 年 7 月 23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由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发

行的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将期满 2 年。 根据本期债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 19 电建 01

3、 债券代码: 112939

4、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为 4.27%/年,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前三年内固定不变。

5、 发行规模:人民币 8.6 亿元

6、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 起息日: 2019 年 7 月 25 日

9、 付息日: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5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0、 本金兑付日: 2024 年 7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 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27%, 每 10 张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42.7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

派发 34.16 元;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 42.70

元。

三、 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3 日

2、 除息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

3、 付息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4.27%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2021 年 7 月 25 日

6、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 100 元/张

四、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2021

年 7 月 23 日(含)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1 年 7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 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

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

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