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23
债券简称: 19 电建 01 债券代码: 112939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4 日
债券付息日: 2020 年 7 月 27 日(由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为法定节假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由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发
行的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开始支付自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
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 证券简称及代码: 19 电建 01,代码 112939
3、 发行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8.6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41
号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4.27%/年,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内
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5 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9 电建 01”票面利率为 4.27%, 每 1 手“ 19 电建 01”(面值人民
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16 元,非居民企业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70 元。
三、 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4 日
2、 债券付息日: 2020 年 7 月 27 日(由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为法定节假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9 电建 01”债券持有人。
五、 付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
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
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
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
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 1) 纳税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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