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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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501室)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签署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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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东莞金控”)
已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63 号文核
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
发行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
元(含 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基础发行数量为 500 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
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
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
为 708,928.76 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3.4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9.42%;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65 亿元(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 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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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第 3 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4.0%至 5.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 T 日)在深圳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
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 网下发行”之
“( 六) 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网下认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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