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3
债券代码:112776.SZ 债券简称:18中海 01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8中海 01”)将于 2021年 12月
10日提前支付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本金及自 2021年 10月 22日至 2021年 12月
9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2、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9日。
3、兑付兑息日及债券摘牌日:2021 年 12 月 10日。
本期债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完成债券回售兑付 34,060,540 张,剩余未
回售债券数量为 939,460 张。鉴于本期债券目前存续规模较小,经公司与存续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
券,并支付 2021 年 10月 22 日至 2021年 12月 9日期间的应计利息。为确保提
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 中海 01,代码 112776.SZ。
4、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35 亿元,发行期限为 6 年,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28 号文”文件核准。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00%,在债券存续期内的前三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10月 22日至 2021年 10月 21日(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2 日(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1、其他:2021年 9月 28日,公司披露《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8 中海 01”回售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中海 01”本次回售申报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34,060,54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3,406,054,000.00 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939,460 张。“18 中海 01”设置回售撤销,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
额为 0 元;本次撤销回售后,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939,460 张。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提前兑付债券余额:939,460张。
2、兑付兑息及债券摘牌日:2021年 12 月 10日。
3、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2021年 10 月 22日至 2021年 12月 9日,共计 49
天。
4、兑付比例:100%。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的票面利率
为 4.00%;2021 年 10 月 22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日的票面利率为 3.00%。
6、每十张债券应付利息(含税)计算公式:计息天数÷365天×票面利率×
债券面值(即 49 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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