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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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12776 债券简称: 18 中海 01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不行使“18 中海 0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关中海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中海
01”、“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
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
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
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
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将继续在第 4、5、6 年存续。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完
成“18 中海 01”发行,2021 年 10 月 22 日为“18 中海 01”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行使“18 中海 01”发行
人赎回选择权。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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